(六)區辨真實與外表

兒童在三歲可以表達出假裝與真實的差異,但到四-五歲左右才能夠表現出區辨外表與真實的能力。

外表與真實不同於假裝與真實。外表非假裝,而是物體外在實際呈現出來的模樣。兒童必須對某事物在心裡有個具體的想法、形象或意義,並了解某事物本身不一定都是以原來樣貌呈現的。

兒童也須了解,當發現這事物並不是原來所看到所認為時,這樣的改變是自己的想法改變了,而非這事物本身的改變。

例一(物品):

(圖片來源:blog.idsoo.com)

上圖是一個外表如石頭的橡皮擦。兒童要區辨它不是石頭而是橡皮擦的話,必須分別對石頭及橡皮擦的特性、材質等在心裡清楚認知。一開始以為是石頭,經過細看檢查,發現其非石頭而是橡皮擦後,兒童也能了解這並不是石頭自己變成橡皮擦,而是我們對這物品的想法改變了。

例二(人物):

區辨真實與外表

又例如一個外表長相比較老成的年輕人。我們要區辨對方是年輕人亦或是中年人,必須在心裡對年輕人的特質有個具體的印象與了解。從對方的穿著打扮,配件,談吐、肢體動作來判斷對方的年紀範疇,才不會在互動時產生誤會。

接理解初級錯誤信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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